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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书隐的草庐

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书。

 
 
 

日志

 
 

【原】最后的疯狂  

2012-03-26 17:04:45|  分类: 社会随笔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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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疯狂

寒夏

 

        寒夏按:从2012年1月15日开始直至现在,一场以网络达人麦田质疑“人造韩寒”为引线,继而以公民标本韩寒的高调悬赏回应为雷管,最后因打假斗士方舟子的参与而全面引爆的“代笔门”攻防战夺尽网友的眼球,并陆续把众多来自文化界、商业界、娱乐界甚至政界的众多公众人物也卷入其中。我原本只是个冷漠的看客,但是,随着论战的日趋非理性化和非学术化,本人心里顿生悲凉,忍不住要在微博里感慨两句。现汇集于下:(后附4则材料已有当事人或网友评论,仅作资料保存!)

 

         云山书隐:(评王学堂《韩寒起诉方舟子名誉侵权能胜诉吗?》)如果所谓手稿能算得上韩是署名韩的作品的作者的证据,那么高考考生在高考答题卡上默写了名篇名句,是否就证明所有的考生是古代诗词名篇的作者?古时候某私塾的学生学习了《锄禾》后,老师要求他默写,结果他默写出来了,那么保存了他的默写作业的他的后人是否就可以凭借那作业证明自己的祖上是《锄禾》的作者?韩真不该听所谓朋友的怂恿去打官司,...     

        云山书隐:(评王学堂《韩寒起诉方舟子名誉侵权能胜诉吗?》)而且,在这里我不妨做一个大胆的猜想,怂恿者如果不是弱智就是最想看到韩出丑或最希望从中获利的人!

        云山书隐#韩寒不是中国教育制度叛逆者#他还远不够中国教育叛逆者的斤两,他充其量只能算中国新时期教育失败的典型案例之一:中国教育的文化缺失和精神缺氧,尿出来的是一个个只知欺瞒蒙骗,企图凭一两句惊世骇俗的言论收获名利的冒险家。

        云山书隐#罗永浩举报方舟子#我对方舟子没有特别的好感,对韩寒及其朋友也没有特别的恶意,但直觉告诉我,罗永浩质疑“方舟子基金”事件,跟方妻毕业论文遭质疑一样,纯粹是“代笔门”的又一外围战。质疑者的目的,说得漂亮点只是围魏救赵,当然,还附带着救己;说得粗俗点就是狗急跳墙的升级版狗急咬人,你断我活路,我咬你一身牙痕,不怕患狂犬病你就来!

        云山书隐#罗永浩举报方舟子#纯粹是“代笔门”的又一外围战!

        云山书隐#罗永浩举报方舟子#方舟子注意,你已经陷入了人海战,如果一一应战,不战死你也得淹死!

        云山书隐#罗永浩举报方舟子#对手的意图在于逼你防守,使你无暇进攻,为今之计在于速攻不在于稳守:迅速找到每一对手命门,一击制胜!

        云山书隐:(评《肖鹰:惊读公知吹捧韩寒“神文”》)原来竟是如此!——以154位学人质疑方妻毕业论文,罗永浩质疑“方舟子基金”为代表的韩氏军团“代笔门”文武立体反击战,原来竟然是对肉麻地吹捧韩寒的公知们的保卫战!吹捧虽暂获成功,但毕竟自觉心虚;质疑虽文武兼用,却手法下劣。心虚的韩氏军团正在以一种非理性的方式展示其最后的疯狂——一文一武,明为拯救韩氏实为拯救自己,韩氏偶像轰然倒塌指日可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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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海内外156位学人

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暨刘迎秋院长、黄晓勇书记: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案加以查处,不仅事关刘菊花本人,而且关系到贵院、中国研究生与学位教育质量、人文社会科学界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界在海内外的学术信誉。然而,半年多时间过去了,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事件迄今仍未见到处理结论。因此,我们决定给贵院及主要负责同志写这封公开信,以表达我们对这一事件的严重关注。
        据媒体报道,刘菊花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在阅过有关举报材料后,业已指出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得算抄袭”。根据对网上公布的“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资料大全”的仔细阅读和认真分析,我们完全同意陈力丹教授的上述判断,即该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
        如果说我们已经对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行为深感遗憾的话,那么,我们对作为当事人的刘菊花对待此问题的态度则尤为感到震惊。2011年4月28日,亦即抄袭案被媒体披露的次日,刘以“方舟子妻”之名,在新语丝等网站发表了《问心无愧》一文。正如该文章题目所示,她不仅对其涉嫌剽窃行为没有丝毫的忏悔和羞愧之意,而且还对揭发者和检举人进行了恶意的嘲讽和谩骂,甚至连她自己的老师陈力丹教授也不放过。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抄袭剽窃者业已猖狂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
        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案,之所以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除了她是“方舟子妻”、现任新华社记者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其硕士学位为贵院所授予。众所周知,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最高学术研究机构,全国上下和海内外学界因此对其所属的研究生院一直寄予厚望。贵院过去三十多年来在培养高端人才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人文社会科学各学术领域也拥有许多著名的学术带头人和专家学者。正因为如此,广大学界人士一直将贵院视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主要基地之一。
        诚如贵院党委书记黄晓勇先生所说,“学生的地位决定学校的地位。”事实上,一所学府的声誉和地位,并非仅仅由校友之中的佼佼者的卓越成就所决定,同时也会被其中的少数败类所损害。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贵院新闻学系毕业的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案不能得到严肃处理,那么,此案必将给贵院研究生培养带来持久的负面影响。我们不希望看到贵院无数精英学子数十载孜孜努力所赢得的良好学术声誉,因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而受到败坏。
        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案,虽说已经严重玷污了贵院的学术声誉,但它也给贵院提供了整顿学风、加强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教育的机遇。如果贵院能秉公、公开、依法严肃处理该事件,那么,这不仅将向海内外学界昭示贵院无数莘莘学子的学术清白,而且还将体现贵院坚守中国学术清誉、开中国千年学术文化传承的学术新风。
        我们希望,贵院能排除一切调查处理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的干扰因素,严肃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国务院学位管理条例和学界公认的学术伦理与学术规范,尽快对轰动海内外的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作出处理,并向海内外公布贵院的查处结果和处理结论。
        我们,一批海内外学人,抱怀对贵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殷切期望、秉持维护中国学界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共同体形象的强烈愿望,谨向贵院发出这封公开信,建议贵院依法、严肃处理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为此,吾等特此郑重签名如下(含姓名、工作单位、学术职称/职务):
        (以下签名学人,按姓氏汉语拼音为序排列)
白 琰: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蔡际洲:武汉音乐学院教授
曹德和:安徽大学文学院教授
曹明华:旅美学者、作家
陈宝成:记者(北京)
陈 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陈景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
陈 力: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兼执行主任、律师
陈满华: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
陈武钟: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亚南: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硕士研究生
陈永舜:北华大学语文现代化研究中心教授(吉林)
程汉大: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丁香年: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方广錩:上海师范大学教授
冯志英: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交流学院讲师
傅德志: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
甘任远:美籍华人学者
高书贵: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副教授
高 爽: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葛 莘:美籍华人学者
顾海兵: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顾秀林:云南财经大学社会与经济行为研究中心教授
郭 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郭 红: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副教授
郝荣斋:河北人民出版社编审
何 慧: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胡 桥: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晓进: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胡晓研: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语言学教研室主任
胡振宇: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贾红柏:东北林业大学生物学博士
贾 宁: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播音与主持艺术系主任
蒋 寅: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古代文学研究室主任
蒋永伟:北京黄埔大学副校长
姜锡东: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暨历史学院教授
姜恩庆:天津商业大学中文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井建斌:天津行政学院副教授
居其宏:南京艺术学院教授、音乐学研究所所长
李传桐:山东工商学院经济学院教授
李大鹏: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李恭忠: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
李 华:嘉兴学院教授(浙江)
李剑鸣: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李青松: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懋: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教授
李绍章: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李世洞: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李铁燕: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醒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前主编
李学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李 毅:北京市天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李逸津: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李有华: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志刚: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梁曼丽: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超民:云南大学教授、前副校长
刘 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授、副院长
刘常熟: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道玉:武汉大学教授、前校长
刘恩强: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凤霞:青岛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刘豁然: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冀湘: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实:美国国家环保局科学家
刘曙光:《北京大学学报》编辑部编审
刘先志: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成都)
刘卫东: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刘志琴: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路宝君:中国传媒大学文学院教授
罗 丽:烟台大学人文学院教师
马庆株: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
马志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研究所所长
毛 翰:华侨大学文学院教授(福建)
孟 国: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教授
孟宪生:北京市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潘 荣: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彭卫民:西南政法大学政治学所研究人员
彭泽润: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仇方迎:《科技日报》社高级记者(北京)
邱 凯: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任 丁:澳大利亚天然制品有限公司高级化学师
单月英: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研究生
尚丽丽: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沈登苗:历史文化地理学者、自由撰稿人(浙江)
时煜华:鲁迅博物馆党组书记、研究员(北京)
宋兴晟:天津商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苏麓垒:俄亥俄州立大学东亚语言文学系博士研究生(美国)
孙海峰:深圳大学传播系副教授、副主任
孙桂平:集美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厦门)
孙士桢: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孙新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孙 燕:全美贸易公司总经理
谭汝为: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教授
万学仁:内江师范学院副教授(四川)
王寒松: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加丰:浙江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王嘉川: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王立杰:天津商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王 庆: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
王晓元: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王耀凯:美国系统自动化公司高级工程师
王业奇:天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王银宏:中国政法大学、维也纳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王运涛:郑州广播电视大学讲师
翁昌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
吴稼祥: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北京)
吴量福:伊利诺依州道纳斯格罗夫市CIO、北伊利诺依大学兼职教授(美国)
吴励生:冰心文学馆特聘研究员(福建)
吴世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机械储运工程学院副教授
武 戈: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肖 园: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 波:《世界知识》杂志主编、编审(北京)
徐友渔: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薛国中: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严春友: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
杨 帆: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
杨宏玉: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 林: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杨玉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仲凯: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姚选民: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
于 琪: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俞荣根: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重庆社会科学院前院长
余元洲:江汉大学教授(湖北)
苑 平: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袁钟瑞: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
张 枫: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红萍: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张继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聚国: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
张三夕: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研究所所长
张曙光: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
张晓丽: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豫: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政: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宗正:朱拉隆功大学文学院客座教授(泰国)
赵法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赵国君:艺术独立论坛秘书长、中国律师观察网总编辑(北京)
赵 虹:《社会科学论坛》杂志社社长、主编
赵 华:自由影视编剧(上海)
郑 东:《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编辑部副编审
赵建忠: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赵健伟: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北京)
郑铁生:天津外国语大学教授
郑显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保欣:浙江财经学院中文系教授
周 林: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周祥森:河南大学《史学月刊》编辑部编审
周伟良:杭州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教授
朱光烈:中国传媒大学高级编辑、《现代传播》原副主编
朱彦民: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祝国光:全欧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芬兰)
左少兴: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说 明:
一、以上签名学人,计156人。除自由撰稿人外,签名者分属中国、美国、芬兰、澳大利亚、泰国近百家教学、科研和文化机构。本《公开信》签名截止时间:2012年2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二、本《公开信》,由中国学术评价网(www.2250s.com)、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科学诚信网(www.academeintegrity.com),于2012年2月29日晚(北京时间)同步首发。
三、本《公开信》还将2012年3月1日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主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刘迎秋先生,并抄送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教育管理司、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
2012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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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罗永浩举报方舟子打假资金 称其5年未公开账目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3日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奕周鑫实习记者王梅)近日,罗永浩在微博质疑“方舟子打假基金”,称其5年来未公开账目,59万元的安保费支出疑点重重(本报昨天报道)。昨天,罗永浩前往海淀公安分局、朝阳地税局及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举报。

昨天上午10点,罗永浩前往海淀公安分局经济案件接待室举报“方舟子打假基金”。罗永浩说,他曾给该打假基金捐款1000元,此后还给安保基金匿名捐款1000元。因方舟子及相关人员并未公布账目明细,罗永浩以此质疑“打假基金”涉嫌欺诈。

随后,罗永浩前往朝阳地税局,举报该打假基金涉嫌偷税漏税。他认为,打假基金以个人名义募捐,且未申请为基金,“如果作为资金应该纳税”。地税局案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发给罗永浩一张收件回执存根,称90天内会给予调查结果。

罗永浩质疑,方舟子没有资质就发动募捐,不符合相关规定。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法规仅适用违规操作的注册机构和冒用机构名义的个人,方舟子一事不属其管辖范围。

方舟子称其不认可“基金”的说法。他昨天发微博称,他未参与打假资金的管理、运营,没有从资金拿过一分钱,他没有因为任何事情向该资金报销过,“打假资金”主要用于为肖氏手术受害者维权。方舟子的诉讼费用由在美国的一个基金会支付,所以有几年时间,“打假资金”没有支出。

海淀警方证实,昨天上午接到罗姓男子报案,称被他人诈骗,目前具体情况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朝阳地税局外宣部门表示,根据相关文件,不能将案件具体细节透露给无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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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崔卫平:韩寒——公民人文主义者

http://view.news.qq.com/a/20100618/000016.htm

2010年06月18日09:36经济观察网

当他独自一人站到地平线上,无以依靠,他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力量,体验到了自己身上模糊而沉睡的多种潜能。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座有待开放的富矿。(也许我们每人如此,只是没有坚决意识得到。)独立带来的一个结果是——精力充沛。一个不受羁绊的人需要速度。赛车的速度也是他思想的速度;向远方的道路进军,也是向自己体内的极限进军。

当他立足于自身,扎根于自身,他的世界朝向四面八方而延展开来。海子二十年前的那句诗,到了他这里才获得了一个活生生的认证:“躺在大地上,朝向四面八方疯长”(大意)。他办杂志、写“时评”,他仿佛不知道自己的界限,不知道应该在什么地方停下自己的步伐。

……

朝向现世、追求完美、多才多艺、最大限度实现自己的潜能,就这些方面而言,韩寒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很像那些文艺复兴时期的人物——不说达芬奇那些人,说说比如阿尔伯蒂(1404——1472)。在三件事情上他希望别人找不出他的缺点:走路、骑马和说话。他热爱音乐,喜欢饲养马匹,最顽劣的马在他胯下也会战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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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4:周筱赟:韩寒的思想是天生的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sxpl/sx/article_201001203878.html

2010-01-20 18:22 共识网

我在前面引述了韩寒的思想和鲁迅、胡适、陈独秀的契合之处,我本来以为,任何思想都是有来源的,都不可能天然产生。比如我,如果一直乖乖接受刻板的应试教育,就不会有我现在的思想。应试教育只需要你背诵惟一的答案,不需要你知道得出这个答案的证据;只需要你在考试中一字不差地默写出答案,不需要你去思考答案背后的逻辑。
  但是,自从我和韩寒认识之后,有了一些私人往来,我才发现这样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深刻的思想不一定要通过阅读大量书籍获得,而可以天然产生。从2000年他18岁开始,韩寒就从来不看书,他文章中对爱国主义、人道主义等有深刻的理解,但他对前人对这些概念的讨论,竟然完全是一无所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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